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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辅导第四章3


 三、股东权利(2009年新增) 
  1、股东权利的分类(P117) 
  (1)共益权和自益权 
  ①共益权是指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顾个人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如股东大会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查阅公司账簿权、提起诉讼权等。 
  ②自益权是指股东仅以个人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权、新股认购优先权、股份质押权和股份转让权等。 
  (2)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①单独股东权是指即使只持有一股股份的股东也可以单独享有的权利,如自益权、表决权。 
  ②少数股东权是指必须持有一定数额以上股份的股东方可行使的权利,如单独或者合并持有股份有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才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固有权和非固有权 
  ①固有权(法定股东权利)是指股东依法享有、只能由其自愿放弃,不允许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加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如一般共益权和特别股东权。 
  ②非固有权(非法定股东权利)是指法律允许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加以限制或者剥夺的股东权利,如自益权中的部分权利。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股东权利中,不属于自益权的是( )。 
  A、股利分配请求权 
  B、剩余财产分配权 
  C、查阅公司账簿权 
  D、新股认购优先权 
  【答案】C 
  【解析】选项C属于共益权。 
  2、股东权利的内容(P118) 
  (1)表决权 
  ①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②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额或者股份的权利 
  (4)知情权(重点) 
  ①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原制度多选题)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②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多选题)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解释】考生应注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不同。
  【例题1?多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文件中,股东有权要求查阅的有( )。(2008年) 
  A、公司章程 
  B、股东名册 
  C、董事会会议记录 
  D、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答案】ABCD 
  【例题2?多选题】甲为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文件中,甲有权查阅和复制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股东会会议记录 
  B、财务会计报告 
  C、公司会计账簿 
  D、公司章程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2)选项C: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无权复制。 
  (5)建议和质询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 
  (6)新股优先认购权(重点) 
  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7)股利分配请求权(重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解释】(1)全体股东事先有约定的,首先按照约定;(2)未约定的,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①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②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并持有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9)临时提案权(重点)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10)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重点)(2009年综合题) 
  ①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在出现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一是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是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仅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 
  (11)申请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重点)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2)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 
  (13)股东诉讼 
  3、股东权利的滥用禁止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专业知识水平考试:
考试内容以管理会计师(中级)教材:
《风险管理》、
《绩效管理》、
《决策分析》、
《责任会计》为主,此外还包括:
管理会计职业道德、
《中国总会计师(CFO)能力框架》和
《中国管理会计职业能力框架》
能力水平考试:
包括简答题、考试案例指导及问答和管理会计案例撰写。

更新时间2023-02-20 21:25:40【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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