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商业专业讲义:零售业态
2.3 零售业态
一、零售商的功能与分类
(一)零售商的功能
零售商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直接将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在地点、时间与服务方面,方便消费者购买,它的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拆零、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它又是联系生产企业、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分销途径中具有重要作用。
(二)零售商的分类
1.组织形式不同的零售商
按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将零售商划分为公司连锁零售商、自由连锁零售商、特许连锁零售商、零售商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
2.业种不同的零售商
“业种”是指经营商品的种类或行业的种类,多用于流通领域。“业种”强调的是卖什么,它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
按业种分类实质上也就是按经营的商品分类。
3.业态不同的零售商
“业态”是指商品销售形态或方式,且多用于流通领域。与业种不同,“业态”强调的是“怎么卖”。
2004年商务部发布的《零售业态分类》新标准,将我国的零售业态分为18种。
二、几种常见的零售业态
(一)百货商店
(二)超级市场
(三)专业店
(四)专卖店
(五)便利店(六)仓储式商店
(七)购物中心
(八)折扣商店
(九)步行商业街
(十)无店铺销售
三、零售商圈分析与店铺选址
(一)零售商圈分析
1.零售商圈的概念:零售商圈是指零售店以其所在地点为中心,沿着一定的方向和距离扩展,吸引顾客的辐射范围。
2.零售商圈的层次
(1)核心商圈,是指商场能够覆盖的、经常到本商场来购物的主要消费者群体和人数。一般约占商场购物总消费者人数的70%左右,这些消费者在该商场的消费额约占商场总销售额70%左右。
(2)次级商圈,是指处在商场的核心商圈和边际商圈之间的商圈范围。一般认为,次级商圈中所能覆盖的消费者人数约占商场能够覆盖的消费者总人数25%,这些消费者在该商场的消费额约占商场总销售额的25%左右。
(3)边际商圈,是指一些随机、偶然的光临商场购物的少数消费者群体。一般认为,边际商圈所覆盖的消费者人数约占商场能够覆盖的消费者总人数的5%左右,这些消费者在该商场的消费额约占总消费额的5%左右。
3.影响商圈形成的因素
(1)消费者群体因素
(2)商场本身的因素
(3)市场竞争因素
(4)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变化因素
(5)交通及商业地理条件因素
4.雷利的零售引力法则
零售引力法则是由美国学者威廉·雷利提出来的,是指具有零售中心地机能的两个都市,对位于其中间的一个都市或城镇的零售交易的吸引力与两都市的人口成正比,与两都市与中间地都市或城镇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雷利的零售引力法则认为,人口众多的中心城市中的零售业态、商品种类、服务项目等都十分丰富,必然会对消费者产生更大的吸引力。零售业越繁荣,这种吸引力就越大;消费者距离该城市越远,购物成本(包括购物所付出的时间和交通费用等)就越高,这种吸引力就越小。因此,可以利用雷利的零售引力法则将两个城市换为业态相同、距离很近(很有可能形成相互竞争)的两个商店来计算两个商店之间的商圈边界,进而为确定拟开设新店的商圈边界提供理论依据。
(二)店铺选址
1.选址的重要性
店址即零售店所处的地理位置。由于有店铺的零售业是通过在店铺内陈列商品、消费者到店铺来进行现场选购的途径将商品销售出去的,因此,零售店铺的选址就十分重要,零售业也被认为是一种“选址”产业,有人认为,零售业能否经营成功的关键就在于选址。可见,店址的选择对零售商的经营至关重要。
2.选址的确定
一般来说,有三种基本的位置可供选择:中心商业区、购物中心以及独立设定的商店位置。